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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460/2018-06334 | 文件编号: | B00503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18-11-12 |
2018年8月27日,市科委收到《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本级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贸调报〔2018〕13号),市科委党组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涉及本委的13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现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 修订《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其中,扩大创新券支持内容和使用范围,提高创新券支持额度,简化创新券申领和兑现程序。对建成的市级创新技术平台对外开放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督促各区、县(市)对各自的政策进行修订,使之与省、市相关政策全面衔接。将各区、县(市)推广应用创新券情况,纳入了市科技创新考核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2. 修订《杭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杭州市众创空间评价细则》,健全市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培育企业的备案制度,将此作为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督促存在问题的个别企业整改。修订《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2018-2020年)》,加强申报认定、培育扶持、评价激励等工作的管理,健全相关流程制度。绩效评价全面核实企业存续、经营、上市、信用等信息,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精准率。
3. 制定新的《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市农业和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管理、资金分配制度。其中,项目验收率和验收通过率将直接影响下年度组织推荐申报数量,情况严重的,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4. 通过改进项目申报系统,完善处室联审机制等,切实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查重的工作管理。制定内部科技信用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审核工作。
5.对市科技专项资金转拨不够及时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区县因素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进度进行工作督查,督促其加快资金拨付、包括项目配套资金拨付进度,尽早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绩效。
上述整改措施由市科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落实整改。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徐长明 联系电话:87060408
杭州市科委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