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20-00085 文件编号: 杭高领办〔2020〕3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0-07-23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3 11: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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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钱塘新区、风景名胜区高企认定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形式审查

1.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要组织当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按要求提交省认定办。

2.形式审查要点参照《通知》附件2。

二、申报时间

1.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办理,企业在国网两批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不晚于8月1日和9月5日,具体截止时间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各区、县(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省高企认定办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5日和9月20日。

三、相关要求

1.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起企业在国网和省网的材料选择提交到所在地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不再提交到市本级认定办。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在上报截止时间前要一并完成国网、省网的审核工作。

2.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需按《通知》附件1的要求,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铜版纸装订并加盖页码,并提交到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留存。存档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有争议的企业档案除外)。

3.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要加强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出具相关材料。

4.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在省网汇总生成《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加盖认定领导小组公章报省认定办和市认定办各一份。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王立华、任容85394613 )


附件: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浙高企认〔2020〕2号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