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20-06391 文件编号: 杭科合〔2020〕108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0-08-10

关于推荐评选杭州市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0 09: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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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科技局:

为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构建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整体提升技术交易服务与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依据《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合〔2020〕65号),开展杭州市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辖区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

2.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营业面积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

3.独立法人机构人员在15人以上;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机构)在10人以上。

4.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信用良好,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5.经营状况良好,服务业绩明显(近两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科技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推荐办法及其材料

由各区、县(市)和钱塘新区科技部门推荐辖区内科技中介机构至少1家,名额上不封顶。在2020年9月10日前,以纸质推荐材料(盖章)报送到市科技局,并附上经审核的受推荐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主要服务业绩清单(见附件2)及其服务佐证材料和服务收入证明(发票、税票等)、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服务制度流程标准等材料、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2018年和2019年度机构资金平衡表和收益表,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内设机构须递交设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经费收支财务报告)。

三、评优示范及表彰

市科技局依据管理办法和推荐材料,通过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处室联审、会议研究,择优确定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名单,适时在官网上公布示范名单、制发铜牌、推荐媒体宣传,并给予每家示范机构各奖励2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经费全额拨付。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子法    联系电话:0571-8586439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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