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0-06433 | 文件编号: | 2020-09-07-01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07 |
根据《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杭科计〔2016〕136号)文件规定,杭州市科技局于2020年8月6日组织召开了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杭州市智慧农业(种植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86621419,87060183)
附件:验收意见
市科技局高新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
验 收 意 见 |
2020年8月6日,杭州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由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共建的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杭州市智慧农业(种植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计划编号:20161433S02)”验收会,验收组听取了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质询,专家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提供验收的资料基本齐全、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开发了农业信息在线智能感知监测及控制系统、病虫识别分析与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了农业物联网系统集成;搭建了杭州市智慧农业(种植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包括智慧农业装备开发与制造、土壤监测与修复、病虫害监测与科学用药指导、技术咨询与推广、人才培训等五大服务中心。申请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授权1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项,授权软件著作权8项。 3.项目承担单位与5家企业联合开展了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服务,组织实施46个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了2个综合示范点,建成了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展示玻璃温室大棚2000平方米,新增了办公场地2289平方米,开展了技术培训1500人次,组织了技术交流和观摩活动12次,新增就业人数25人。 4.项目预算总经费3010.60万元,其中市财政科技补助经费500万元,经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浙中孜专审字【2020】第1136号),项目实际总投入3051.33万元,其中市财政科技补助经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已到位科技经费支出181.56万元,企业以支代筹318.44万元),市财政科技补助经费使用基本合理。项目实现销售收入957.83万元,利税320.42万元。 验收组认为,项目完成了合同书规定的主要任务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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