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1-0614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7 |
杭科高〔2021〕102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高〔2020〕74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评价细则(2020版)>的通知》(杭科高〔2020〕122号)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213家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评价工作。经网上填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行政决策等严格程序,浙江高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等195家孵化器评价结果为合格,杭州商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杭州科创孵化器有限公司等8家孵化器暂缓评价。评价不合格和暂缓评价的孵化器暂停享受2020年度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扶持政策。
希望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和管理,并于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前三季度的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科技局提交本次暂缓评价和评价不合格孵化器帮扶和整改情况。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为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杭州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发展评价结果.docx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