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1-0613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08 |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市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和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后续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的新意见、新政策,积极组织整改,努力提升平台创新绩效。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分平台申报条件未完全达标问题已经整改
市、区科技部门对审计发现未达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园,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协调孵化平台扩大和明晰孵化场地,遴选科技型企业入孵等。到7月底,存在问题的孵化器、产业园的孵化场地面积、入孵企业数指标已符合新修订的《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
二、部分平台管理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已经落实
市、区科技部门按照省、市落实科技创新平台管理责任的文件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区、县(市)平台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履职管理责任。其中,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部分未验收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展走访指导活动,督促总结验收工作;存在问题的个别科技平台已变更运营单位,签订建设服务协议,设立管理办公室。
三、部分平台运营绩效不够理想问题整改初见成效
市、区县(市)科技部门加强对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孵化类平台的业务培训及运行监管,督促平台扩大孵化面积,规范企业招引,整顿规范了入驻企业及农户,提高了工位利用率,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投融资对接,提高运营绩效,整改后,多数运行指标已经达标,较好发挥科创平台培育科技企业的引领作用。
四、个别区、县(市)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已整改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个别区县(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配套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进行认真督促,相关区、县(市)已按照省科创平台管理办法和审计意见,在整改期间,落实了省级科技平台的配套补助资金。
市、区科技部门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服务制度,举一反三,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绩效。
特此公告。
杭州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