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1-0604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市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杭委人〔2018〕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科技人才工作。现将我委2018年人才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8年人才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人才工作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开设“科技铁军学堂”,邀请专家、学者、委领导和各业务处室(委属单位)负责人,围绕当前形势、重点任务以及处室业务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和宣讲。二是举办“四提一争”干部培训。通过理论授课、移动课堂、现场体验与交流互动、专家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大别山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和相关党史党性学习锻炼。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人才生态建设,深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坚持党管人才以及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始终把人才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抓好《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等各项人才政策的落实,为营造杭州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做贡献。
(三)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人才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21号),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委机关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事项梳理和流程优化,实现办事事项网上办、简化办,共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科技服务,做好人才认定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和公众满意度、便捷度。
(四)加强资源共享,人才工作智慧化。一是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建设。优化浙江政务网市科委站点界面,增加部门“办事服务系统”栏,增加“业务类型”筛选,为用户提供查找事项的快捷通道。二是加快财政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工作。已实现财政资金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接口对接和账号打通。三是探索对接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通过调研了解省科技云平台运行模式和业务架构,计划优化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四是启用“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建立假冒专利和地震应急监督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的方式,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透明度。
(五)讲好杭州“人才故事”,提高人才政策美誉度。围绕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制定2018年科技系统宣传及信息工作方案,确定2018年重点科技宣传及政务信息选题实施计划。召集20余家媒体与相关处室策划年度重点特色主题宣传方案,最终与10余家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国高企倍增计划、杭州独角兽乐园、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杭州公交科技公益广告等专题宣传。加强人才相关的政策宣讲,积极发挥杭州科技政务网作用,方便申报人才项目的人员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六)深入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活动。号召科技人才学习老一辈知识分子“爱国、奋斗”先进事迹,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挂职人员)及委属单位班子成员学习“天眼之父”南仁东的先进事迹。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同志学习王一成同志爱国奋斗的先进事迹。选树系统内“爱国、奋斗”典型人物,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科技系统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科技系统开展了选树“爱国奋斗”先进典型人物活动。
(七)落实“三名工程”,服务人才平台建设。一是落实“三名工程”建设,加强与中科院及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引进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创新医药研究院、浙大(杭州创新医药研究院、奥克兰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柔性电子与智能技术全球研究中心等8家科研院所。二是服务之江实验室等重大人才平台建设,人工智能与网络安全领域的首席科学家已经到位,20多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60多名青年才俊已经签约投入工作,6名院士和25名杰青等200多名双聘和流动,人才建设初具规模。三是支持市属科研院所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健全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和科技服务业补助政策,建立技术对口企业挂职锻炼的合作机制,修订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导向和考核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目标,健全职务技术成果输出的单位补贴和个人奖励制度,提高有效科研和成果的可转化率。
(八)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工作。一是完善市领军型团队评选方式,制定印发了《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2018-2020)》。二是加强对领军型团队的跟踪培养。截止到2018年11月,共引进培育了25家省、市科技领军创新创业团队,杭州市本级财政已下达3900万元省市团队配套补助经费。三是做好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推荐工作。推荐了19个团队申报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组织开展2018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申报审核工作,准备遴选7家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扶持。
(九)进一步发挥硅谷协同创新中心作用,加大与外国专家机构组织合作力度。杭州硅谷孵化器通过“天使投资+母基金投资”结合的方式,通过直接天使投资和母基金投资,合作方有当地知名的基金和孵化器,全球排名前列的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一些咨询和金融机构。建立了全国首创的跨境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海投联盟,连接中美两地的创新资源,引导国内国际更多各类主体,通过跨境创业投资促进高层次创业人才、高科技项目向杭州的集聚。积极的开展帮助浙江企业“走出去”,深度接待 10 批次在杭机构或企业与海外的对接交流活动,通过海投联盟帮助 30 家以上浙江企业获得海外创新资源。
(十)做好各类人才工作,支持县市人才工作。一是开展了2018年度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推荐工作。共推荐2名杰出人才,15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17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二是开展了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了15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9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三是开展了市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推荐了5位青年拔尖人才。四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工作。及时协调审核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做好相关业务咨询解答,做好不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的解释工作。五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15周年表彰评选工作,推荐8名“通报表扬科技特派员”和2个“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
二、下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贯彻精准理念,聚焦重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实现杭州高起点上的新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一)继续深入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大力引进我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等紧缺实用人才和团队。会同市委人才办,着力做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评审和后续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荐和征集工作。加强领军型人才团队服务工作。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提供“店小二”式的重点服务,为团队发展和项目实施创设更好条件,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做好高层次人才在杭创新创业的配套服务工作。
(二)稳步推进“杭州硅谷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硅谷孵化器创新投资平台发展。目前杭州硅谷协同创新中心已经进入装修阶段,预期将于2019年6月完成装修全面启用试运行。硅谷协同创新中心试运营的首要目标是搭建一个优质的连接中美的创新生态系统。进一步深化、加强硅谷孵化器跨境投资与服务功能建设,尽快落实对硅谷孵化器的二期投资,以确保硅谷孵化器深化建设所需的持续投入。
(三)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众创空间投融资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特色服务”的运营理念,提升众创空间的核心竞争力。打造行业细分领域垂直创业生态,形成创新创业和产业深度融合的“双创”局面。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孵化器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转变运营理念,鼓励孵化器企业加快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的创业孵化链条,推进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孵化器在基础设施方面和众创空间在专业服务方面的互补优势。
(四)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按照《杭州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第七批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工作。做好第八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召开了杭州市第七批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暨第八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第七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总结,对考核为优秀的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颁奖,并对第八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