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21-06075 文件编号: 杭科合〔2021〕67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1-08-09

关于征集创新协作员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16: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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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相关企业:

为帮助我市科技型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接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关和结对服务活动,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协作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面向我市科技型企业征集创新协作员需求,做好对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凡是希望得到高校院所专家教授技术支持,自愿与创新协作员结对攻关、并履行相应职责的本市企业,均可填报创新协作员需求表(详见附表),需求人数不作限制。

二、征集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企业自行报送到当地区、县(市)科技局。请区、县(市)科技局在9月5日前汇总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三、创新协作员任务主要包括:

1.协助结对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实施数字化改造,提供各项技术服务。

2.协助结对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科研攻关规划路径,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普及和培训工作,帮助和指导结对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推广应用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孵化、二次开发和成果转化,帮助结对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4.开展以技术攻关为主的产学研合作活动,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与结对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创新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

四、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1.向创新协作员全面介绍企业现状和技术需求等信息,了解创新协作员的专业特长和业务素养,听取创新协作员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商定服务模式、合作形式、利益分配等事项,形成书面服务协议或技术合同。

2.履行服务协议或技术合同,为创新协作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相应待遇和报酬。

3.定期向区、县(市)科技部门如实报告服务模式、合作形式、技术需求、科研进展、项目建设等情况。

4.做好市科技局和区、县(市)科技部门所开展的调查研究、评估评价、统计上报等工作,积极参加设展、参会等组织活动。

五、相关待遇保障:

1.市科技局对创新协作员的现场指导和服务活动发放专家咨询费。每位创新协作员每年累计补助不超过2次。

2.创新协作员经申请可进入杭州市科技专家库,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咨询和服务等各项活动。

3.创新协作员与结对企业联合开展的技术攻关项目,符合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受区、县(市)申报限额,优先列入评审。每位创新协作员和每家企业每年限报1项。

4.结对企业与创新协作员所在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实现产业化、且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项目,列入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每家企业每年限报1项。

联系人:陈子法   办公电话:85864397

附件:杭州企业创新协作员需求表.docx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