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2-0003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06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全市科技领域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具有本地户籍或者在本地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市科技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具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应邀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二)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三)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科技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和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
(二)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聘任。市科技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磊,联系电话:85255612,邮箱:sl@hznet.com.cn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