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22-0012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17: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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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7月29日浙江省科技厅同时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各项工作,并对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广泛动员组织。各区、各单位要转发申报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创新能力基础、有申报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尽报,要以组织项目申报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政策,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积极性。

2.做好申报服务。各区、县(市)、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申报政策咨询、系统推介、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都能顺利提交申报资料。其中,申报不限额的“尖兵计划”全部,“领雁计划”部分、“社会公益类”少数项目均需要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项目专家论证采取区、县(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和申报单位自发组织相结合进行,市项目管理中心按区、县(市)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申请,提供专家库专家和论证意见统一模板等服务。

3.执行限额推荐。今年省厅尖兵、领雁榜单160项和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是不限额的,92项领雁、农业、社发公益类榜单限额申报。为减少低水平申报、减轻后期评审推荐负担,对各区、县(市)各单位限额推荐提出以下意见:(1)科技创新优势较强的两个国家高新区(滨江区、钱塘区)、城西大走廊范围三区(余杭、西湖、临安)、萧山区、临平区等尽可能多申报不限额项目;(2)申报限额内项目,各区、县(市)按不超过上年度获得限额内立项数的2倍推荐。(3)未获得省直报通道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所在区申报。(4)市级高校、科研单位按不超过上年立项2倍申报,上年没有列项的单位限报1项。(5)市医卫系统由市卫健委择优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上年立项的2倍,省属医院在杭分部回总部申报。

4.把握时间安排。

(1)区、县(市)、各单位推荐限额项目截止时间8月25日。各区、各单位应在8月25日下班前向市项目中心提送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26日下班前在系统上传全部项目申报资料。

推荐申报不限额项目截止时间8月28日。请各区、各单位在8月28日前向市项目中心提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

(2)省厅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7:30,在此之前,申报单位可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在申报系统中上传。鉴于临近截止时间易出现网络异常、资料传送失败影响申报的情况,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审核、受理、汇总、上传截止时间应提前1-2天,留出应急时间。

联系电话:

资配处: 胡小庭  85255616  吴  凡 85255619

高新处: 俞  华  85255623  应从周  85255627

农社处   徐红辉  85255631  陈  跃  85255632

合作处   杨芸芸  85255636

市科技项目中心:沈吉英  87019857  吕克斐  87025452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2/7/29/art_1229225203_4959496.html)

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2/7/29/art_1229225203_4959497.html)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