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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60/2023-27225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3-12-0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05 16: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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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强委员:

您在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建议》(第557号)已收悉。经我局主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杭州市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客观基础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非常高质量的建议提案。您对当前我市存在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步频不一致,重研发、轻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快应用、慢研发,技术转化的效果差”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搭建转化桥梁、提高转化效率、增强转化运营”三大建议。这一提案建议对我市提升科技创新市场化、产业化、成果化效率,全力推进杭州市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具有宝贵的指导作用、重要的参考价值、极强的借鉴意义。您的相关意见、建议已在我市科技工作、政策文件中有具体体现:

围绕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桥梁,在《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中明确提出“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为牵引,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研究型大学、领军型企业和高水平研究机构承担国家战略科研任务和重点研发项目,催生一批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和战略产品”;加快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立足杭州、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转移转化交易服务平台。线下平台进驻杭师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现已完成室内装修、团队组建、举办品牌活动、海选机构入驻等工作。从100余家意向机构遴选38家签约合作,其中线下入驻16家,在本月首批机构入驻办公;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券在长三角地区使用,开放共享大型仪器和科研设备10231台套,2022年发放科技创新券24714.49万元,确认使用7995.43万元,下达创新券补助经费共2216.81万元;发布《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和开门红政策相关技术交易奖励通知》,对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本市新型研发机构、本市企业、本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按技术交易额、登记额予以奖励。

围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大力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指出“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加速挖掘和释放科研成果价值。对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市本级给予50万元创建资助;对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绩效市本级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发布《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采用先创建、后认定方式进行培育和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支持开放式创新,鼓励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中小试等服务。2022年,产生了分别以西湖大学、浙大科创中心、德诺等为代表的一批集大学、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为一体的15家首批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主要涵盖了视觉智能、集成电路、新型储能材料、合成生物、智能制造等领域。

围绕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运营,突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应用“安心屋”“供需荟”“转移支付”和《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扩大赋权改革单位范围,形成科技成果愿转、能转、敢转的态势;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重点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实验室成果、概念验证项目、中试研发项目、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用技术交易平台,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按其年度平台应用服务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您提出的“完善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我局作为杭州市一级科技行政部门并不具备相应职能权限,目前正会同市人力社保局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接洽中。

您的提案对策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局将部门职能予以汲取和采纳,同时属于国家、省级事项难以一时解决的,请予以包涵和理解。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子法、李恒(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方式:85255613、85255636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