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3-00046 | 文件编号: | 杭科高〔2023〕25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28 |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全国首个成果概念验证之都,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根据《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概念验证服务机制。
2.拥有可用于概念验证服务的场地及配套设施,建有概念验证项目清单,拥有一支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
3.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可在专业技术领域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4.聚焦概念验证的核心功能,可面向社会提供概念(项目)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价值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投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并提交基本信息表(附件1)、创建方案(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创建申报材料汇总到一个文档(word版、PDF盖章版各一份)。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推荐。区、县(市)科技部门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名单(附件3)及推荐单位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聚焦三大科创高地、15 大战略领域和五大产业生态圈,支持和鼓励有基础、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高新处 杨 瑾 邵永新,0571-85255627、0571-8525562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