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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60/2023-27218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3-08-0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4 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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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

贵委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建议》(第51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杭州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实施“三名工程”,引进培育了数十家较高水平的研究机构,是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省政府启动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迄今省科技厅已认定三批共10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在杭36家,囊括了7家省实验室、中科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等高能级科研平台,以及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西电杭州研究院等高端科教平台。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一是印发《关于“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若干意见》,引进建设了国科大杭高院、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等数十所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院所和合作办学重大项目。二是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印发出台《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明确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强化服务管理能力。2022年7月开展首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认定4家,培育15家。三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2022年12月会同市委人才办印发《杭州市科研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办法(试行)》,对我市科研机构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级分类,实行针对性、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优化科创资源配置。四是聚焦重大成果产出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研创新活力,2023年参与省政府制定出台《浙江省关于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创平台的支持和评价机制。

(二)联动完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指导区、县(市)注重引进和培育与本地主导产业匹配度较高的新型研发机构,构建与市级层面形成上下协同、互补联动的制度体系,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如萧山区大力鼓励企业与重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按企业对该创新载体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通过相关政策扶持,北大信研院助力萧山区深度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革,打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的创新链条,与25家行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超2亿元,为提升区域创新效能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积极落实要素保障。一是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按要求保障落实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中科院医学所、浙大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和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杭州中心等机构的市级补助资金。二是鼓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其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近3年累计下达补助资金近2100万元。《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科研平台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奖励力度,按不超过年度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纳入科研机构分级分类管理的,按不超过其年度新增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四)成立市新型研发机构联盟。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之间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快资源联动与协同发展,杭州市科技局牵头组建了“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联盟”,于2022年11月11日举办了“杭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联盟倡议单位闭门会暨联盟启动仪式”,之江实验室任理事长单位,目前共有41家成员单位。联盟作为多方合作沟通的纽带和桥梁,致力于服务杭州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立项目池、需求池、成果池、专利池和基金池等公共数据库,组织合作攻关、科技考察、项目路演、成果展示、资本对接等活动,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虽然我市在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您所述,对比上海、深圳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先行城市,仍存在一些短板。我们将进一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促进政产学研各方力量优化组合,加快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提质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造战略力量,提升创新能级。突出“一流人才、一流成果”导向,以战略科技力量引育为抓手,全力推进“1+2+11+7”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基础条件。积极推动国家实验室入轨运行,加快之江实验室二期建设,支持西湖实验室等优势单位对标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标准,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创新水平,加快融入国家实验室体系布局。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完成主体工程,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力争年内动工建设。推进7家省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二)明确引育重点,强化协同管理。一是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杭州五大产业生态圈,加快引进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探索“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创建格局。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战略合作,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企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打造一批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服务杭州自主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新型科创平台。二是加强市级统筹,增强市级部门间及市区两级联动工作合力,支持区、县(市)依托已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平台和产业基地,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企业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市场需求共同开展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活动,构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加快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三)加强政策保障,畅通转化通道。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一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试点,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试点单位,对试点单位按照赋权改革成果数给予每项5万元、年度最高100万元奖励。二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及全国创新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落地产业化的,分别给予奖励。三是开展2023年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申报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加速挖掘和释放科研成果价值,对列入创建名单的,给予50万元资助。

(四)突出绩效导向,建立评价考核机制。一是开展杭州市科研机构分级分类评价管理,根据机构目标定位和科技成果产出不同,将科研机构分“科学研究”和“产业研发”两类进行评价,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人才引进、条件建设、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给予相应支持。探索对达到对应等级的科研机构赋予一定人才自主认定权限和人才共有产权房名额。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科发规〔2022〕47号)要求,配合省级部门探索健全遵循科技活动规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分类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综合运用中期检查、考核验收、年度评价、跟踪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同行评议等方法,重点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实验室体系、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全面提升科技计划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任容(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方式:8525563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