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4-0008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各会计、审计事务所、科技中介服务单位:
为健全市科技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调查掌握2021年以来杭州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及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高效实施并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规范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并提升绩效,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意见,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单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科技中介服务单位等),对2021至2023年杭州市重点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竞争性后补助项目、分期补助项目、市科技人才项目)组织开展年度监督。现诚邀具有科技项目财务、绩效监督资质和工作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科技中介服务单位等前来报价。现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专项监督项目
2021年-2023年期间市科技计划立项、或给予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的市重点研发项目(包括立项后补助项目、分期补助项目),项目分别是:2018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66项),2022年市人工智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115项),2023年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领域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69项),2018年至2020年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主动设计(重点)项目(67项),2021年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高校、研发机构)项目(11项),2022年至2023年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重点项目(43项),2022年至2023年认定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40项),2021年至2022年市引进国外智力重点补助项目(124项)。
(二)专项监督内容
1、第一阶段——面上调查
根据科技监督目标,拟定项目实施及绩效跟踪调查表;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调查表,以汇总分析的方式进行项目普查和绩效跟踪。
各个专项项目实施及绩效跟踪调查的共性内容包括:(1)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2)截止到调查时,项目执行及完成研发任务情况;(3)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4)项目实施其它情况。
各个专项项目实施及绩效跟踪调查的个性内容,等第三方确定后,与专项主管处室商定。
2、第二阶段——现场抽查
从2021-2023年度市科技计划立项和给予市科技专项资金补助的市重点研发项目中,随机抽取50个左右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以科技企业、市属单位承担的项目为主,对风险大(如有审计发现问题、信访反映、中期检查未通过、项目延期等情况的项目)或有关处室建议关注的项目可直接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现场检查分组进行。由科技局有关负责人领队,另派出工作人员2-3人,会同第三方单位组成现场检查组赴项目单位实地检查。每个项目至少配备2名技术专家、2名财务专家。其中,财务专家由第三方单位自行委派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也可委托遴选邀请。专家费用由第三方单位统一支付。
现场监督以市科技计划(专项)管理规定及项目合同书约定为依据,通过召开会议、调阅资料、实物清查、实地勘验、现场测试、问询查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项目经费实际收支进行核实,对检查发现问题与被检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现场监督需填写完成《市科技项目现场监督意见反馈表》,并请被监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3.第三阶段——提交报告
第三方单位应在承接业务2个月内,完成面上调查、现场抽查和全面总结,分析面上普查、现场抽查情况,按计划专项形成监督评价报告。其中,应客观梳理反映专项实施中存在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方单位应对监督检查中获悉的科技信息、企业数据信息履行保密职责。
二、服务时间要求
2024年度杭州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监督面上普查、现场监督工作自2024年7月上旬启动,计划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报价材料及递交时间
(一)报价材料
1.第三方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社会信用报告。
2.意向申报方案及报价:承接本项监督检查服务的实施工作方案及报价预算。其中,应明确承接本项服务工作负责人及工作团队人员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意向承接专项名称(可以申报同时承接多个专项),面上调查、现场监督检查、报告整理的组织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专项服务费用测算(现场监督检查项目数按意向申报专项数10%确定)及总体报价,并对监督检查中获悉的科技信息、企业数据信息履行保密责任作出承诺。
3.以往同类服务业绩案例:2020年以来第三方承接各类科技专项、科技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案例简介(不超过3个)。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5日前。
(三)递交方式
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建议用快递邮寄形式送达。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06室。收件人及联络人:汪 星(联系电话:0571-85255615、18358582270)。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