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积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17 15: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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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以“十五条”改革举措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教科人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一、优化业绩认定机制

鼓励教师与企业共同申请国家及省市级项目,无论申请主体为企业或研究院,均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改革成果确权机制

鼓励教师与企业共同申请专利等,无论申请主体为企业或研究院,均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健全学生实习机制

鼓励教师派遣研究生赴企业实习实践,研究院将依据实习人数对次年指标分配予以奖励。


四、完善博后联聘机制

鼓励博士后与企业联合聘任,充分整合和利用双方优势资源。


五、调整教师派驻机制

鼓励教师担任企业的“科技副总”职位,期间所获得的企业报酬将完全归个人所有。


六、拓展校企平台共建机制

鼓励企业与研究院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研究院配套研发场地、研究生指标,企业研发总工担任校外导师,实行“双导师制”研究生培养。


七、升级校企联合攻关机制

鼓励企业与研究院共同申报各类科研项目,若获批重大项目可升级为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享有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的同等待遇。


八、调整校企研发投入机制

鼓励企业向研究院提供研发需求,对于具备转化推广潜力或孵化前景的需求,研究院将先行投入,成果与企业共同孵化。


九、做实校企就业合作机制

鼓励企业在研究院招聘毕业生,企业聘用研究院毕业生达到一定人数的可授牌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享有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的同等待遇。


十、协同校企人才共招共引机制

支持企业通过研究院平台引进人才,共招共引的人才享有研究院教师同等的科创平台、仪器设备、人才公寓等使用权。


十一、 建立“院-园”共建机制

鼓励产业园区与研究院共建研究所,引人才、建平台、做研发。


十二、建立学科产业交叉融合机制

积极探索学科与产业融合机制,更好发挥平台的人才聚集优势,面向区产业布局,拓展学科方向。


十三、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鼓励企业与研究院共同开展成果转化工作,通过“1元转化”“先用后转”等模式转化研究院科研成果。


十四、建立公共服务机制

鼓励企业与研究院共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公共测试服务中心等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实现校企融合资源共享共用。


十五、建立产业基金共投机制

鼓励园区、企业与研究院共建科创(产业)基金,共同打通技术转化“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来源 |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