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07-05705 文件编号: A0601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07-05-16 10:24:40

关于做好我市第二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16 10: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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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第一批市和区、县(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今年6月底结束,为进一步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目的
    根据省、市委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要求,2005年,我市和区、县(市)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部门选派了第一批150名科技人员到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两年来,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显著。他们指导和帮助农民解决了不少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使一批农民走上了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特色农业、实现增产增收的致富道路。实践证明,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也有利于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促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并把这项工作与当前开展“作风建设年”、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决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条件
    第二批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心“三农” 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市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各区、县(市)派遣的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三、选派工作的有关要求
1、做好第二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根据省、市委的要求,科技特派员入驻乡镇两年一轮,但一年内应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在乡镇工作。第二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上与原入驻乡镇的结对关系不变。各派出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派驻乡镇的实际,动员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乡镇欢迎的,派出单位应鼓励他们连任。
2、选派工作时间第二批科技特派员下派工作要求在 6月30日 前完成。请市级各派出单位于 5月30日 前,将选派方案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市科技局人事处,下同)。区、县(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由区、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选派方案汇总后,于 5月30日 前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3、配置生活用品根据省里的要求,新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生活用品由各派出单位统一配置,标准为每人300-500元,请各派出单位及时落实。
四、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省、市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实施。入驻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派出单位要把政治上强、业务精、身体好的年轻干部选派到科技特派员工作岗位上,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各有关单位要关心爱护被选派的干部,经常派人看望他们,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在农村工作。
联系单位:杭州市科技局人事处
联 系 人:郑云良    沈耕乐
联系电话:87012965   8706021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惠兴路2 号
 
附件: 1、2007年杭州市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表
       2、杭州市科技特派员登记表  
 
            杭州市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