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13号)精神,对申请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合作单位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单位为阶段参股合作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溢思得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聚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远瞻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部众创(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候选单位持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受理部门: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571)86699729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