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科策〔2017〕154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
为全面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计划,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全面推进创新活力之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精神,按照《杭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杭政办函〔2017〕62号)要求,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现确定我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遵循省、市党代会和全国、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保障科技法制环境,规范科技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监督,多举措多方位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及时调整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名称和成员,制定并出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齐补好“短板”,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简政放权,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科技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重大决策第三方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省科技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基本建立以科技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科技专家和专业律师参加的决策顾问工作机制,发挥科技专家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保障科技法制环境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保证应审尽审。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服务主体全面解读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文件,用足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规范科技行政行为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联动配合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说理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指导柔性执法。加强以网络市场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与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电商平台的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推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贯彻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及《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60号),增强依法应诉观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效能评估机制,探索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或第三方调解机构实施调解,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签发行政复议决定书制度。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认真做好科技部门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实行投诉首办责任制,提高投诉处理满意率。完善法律专题学习会制度,参加浙江执法证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积极完成案卷评查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期保质汇报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