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规定和杭州市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行政行为,坚持科技依法行政,2017年3月,市科委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首先,委法规处对历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至2016年12月底前仍然有效的41件规范性文件。然后,各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处室文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等建议。然后,由委法规处汇总草拟清理结果报告提交委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最后,以正式文件公开公布清理结果。
通过此次清理,4件文件予以废止,进一步加强了科技行政。
(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