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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60/2018-06332 文件编号: B00503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11-08

关于《杭州市本级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08 10: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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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收到《杭州市本级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财调报〔2018〕5号),市科委党组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委计划财务处、杭州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建议,认真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审计报告涉及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对外投资方向类同

加强市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的协同管理。基金运作的重大事项均在专家评审(论证)、社会公示基础上提交委办公会议研究。对同一管理公司的创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对同一项目的投资在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避免类同重复。

2

创投基金参股的部分子基金在杭投资金额占比低于50%

建设杭州高科技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合作基金进行在线信息监测。对存在问题的个别基金公司督促整改,建立预警。对最终考核指标未达标的基金公司,将按管理办法做出不给予享受基金让利政策优惠的处理。

3

创投基金参股的部分子基金未在创投基金投资之日起1年内投资初创期企业

对存在问题的合作基金以发函的形式进行提醒,督促整改。加强参股基金最终整体投资情况的考核,对最终考核指标未达标的基金公司,将做出不给予享受基金让利政策优惠的处理。

4

投资项目公司持股比例较高或者多个子基金投资同一项目公司,集聚风险

杭州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派遣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合作子基金投资决策活动,进行合法合理的监督。对于个别基金公司 “组合拳”式投资行为,加强信息沟通,进行风险提示。对发现基金整体运营情况不佳的,将及时采取措施,寻求退出渠道,加强风险防控。

5

子基金购买理财产品

对发现问题的基金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加强专项监督管理,遵守国家、省市对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法规,防止发生违规的购买理财产品行为。

6

基金管理费收取标准不够统一

调研修订市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省创投引导基金管理法规、国内同类城市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对市创投引导基金发展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其中,将会同市财政局等,研究确定合适的基金管理费收取标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上述整改措施由市科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落实整改。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徐长明   联系电话:87060408

杭州市科委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