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2489460/2018-06386 | 文件编号: | B006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18-08-31 |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网络线路租赁管理工作,规范定点网络线路租赁采购行为,现将2018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网络线路租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网络线路租赁项目的政府采购,按本办法实施。定点网络线路租赁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预算标项不得随意拆分。
二、供应商的确定
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定点入围,2018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网络线路租赁项目采用供应商承诺入围方式,共确定4家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供应商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 杨庆 | 1565717609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姚鑫阳 | 1895818226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王哲进 | 13505710079 |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阮黔春 | 13606647178 |
三、服务内容
定点网络线路租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光专线(含互联网IP地址)、光宽带、VPN、MSTP等。
四、交易方式
在政采云平台尚未开发网上操作模块之前,采购单位先行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实行定点采购,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五、监督和管理
(一)采购单位不得擅自在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网络线路租赁服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的,应当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二)各采购单位应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服务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三)对于因供应商变更导致的新老线路、系统切换等事项,采购单位要求新成交供应商落实的,应当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予以约定。
(四)采购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服务评价和反馈制度,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定点供应商诚信考核的依据。
(五)项目生成后,供应商必须在最迟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若因故无法响应,应当在系统中选择放弃并填写原因。如供应商未在最迟响应截止时间前做出处理,视为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定点采购中如有问题。采购单位可及时向市财政局或者采购中心反映。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71-85085458;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87715261。
附件:采购单位操作手册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