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002489460/2019-06494 | 文件编号: | 2019-11-22-01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22 |
2019年7月25日我局收到《杭州市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杭审企调报〔2019〕9号),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涉及本局的5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现将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情况。按审计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已于6月中旬经完成办法修订初稿。由于9月3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以及具体政策解释说明,涉及科技政策内容7条,要求对现有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调整(其中要求废止的专项政策5个,需修订完善的政策8个)。在相关政策修订的基础上,财政局牵头修订《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牵头制定出台《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新的《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计在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个别财政扶持政策存在重复补助的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提出意见和要求,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市财政、审计、经信与科技部门进行协调,形成会议纪要,同意市经信局提出的在项目查重基础上,按“就高不就低、同一企业予以核减”的补充办法。我局与经信局加强协同,在审核程序上把好关,认真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前的审核、查重等工作。
3、关于“部分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资金超标准拨付”问题的整改情况。于9月前已将资产规模或主营业务收入等超过补助标准规定上限的8家企业市级资助资金683.2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4、关于“部分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滞留情况”问题的整改。我局对存在资金滞留的部分区、县(市)开展督查。至11月22日,2018年度的省拨资金、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资金已完成拨付;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尚有滞留资金1437.8万元,高新(滨江)区、拱墅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科技局等将安排在2019年12月前完成滞留资金拨付。
5、关于“部分区、县(市)未落实配套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我局向区、县(市)科技局通报了2018年度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资金未落实配套情况,督促落实配套资金。至11月22日,尚有未落实配套资金457.7万元,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安排相关配套资金。
上述整改内容及相关措施由市科技局按审计调查要求负责落实到位。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监督管理处 徐长明
联系电话:87060408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