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杭州”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8 15: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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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创新杭州”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提高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社会影响力,经研究,我局拟对“创新杭州”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创新杭州”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20.00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创新杭州”微博、微信公众号是杭州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政策发布等的官方渠道,要求服务商根据提供的原始素材进行文案创作加工,力争做到微博微信文案排版精美、行文流畅、语言简练、图文并茂,提高文章的可阅读性和传播力。

1)日常发布:对重要信息采集后进行图文编辑,以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多形式呈现,经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按时发布。

2)专题发布:专题发布将结合局机关全年主题活动,在发布日10天前确定选题与架构,发布形式以图文结合为主,运营方负责文字原创和读图的编辑设计,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3)“政策解读”发布:针对科技创新政策,通过文字报道、图片报道、轻阅读等形式,解读围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的相关政策。

2.以最美科技人评选、双创品牌活动、科技活动周等话题,推出具有时效性、话题性的活动,加大与粉丝的互动力度,促进我局官方微信平台粉丝数量实现长效化增长,提高粉丝的粘性和活跃度,持续扩大网络影响力。

3.根据需要进行视觉识别系统的优化、完善,如微信文案首尾等处的标志、图标和链接功能等。

4.能紧随微信公众号发展趋势,对微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优化,提供合理建议并提出可行性方案予以实施。

5.需专人派驻市科技局办公,市科技局免费提供基本办公条件,派驻人员伙食由派驻单位自理。

6.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至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在所有信用网站上未有纠纷诉讼等记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5日,正常工作日9:00—17:30。

2.获取地点: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310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市科技局 (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310室)

2.截止时间:2019年5月16日17时00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1.地点:市科技局

2.时间:2019年5月17日14时00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姚炳兴      电  话:0571-8702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