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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60/2020-06399 文件编号: 杭科提〔2020〕53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0-08-04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0-08-04 15: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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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国熊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创投基金机构参与合办科技企业孵化平台的建议》(第182号)收悉。感谢您对杭州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市科技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杭州围绕构建共享智慧、资本、文化和服务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立足杭州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强化政策引导,在不断完善“创业投资+特色服务” 的双创发展模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有力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政策引导,打造“空间+基金”孵化模式。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在众创空间建设上探索“空间+基金”的发展模式,要求市级众创空间设立或签约合作基(资)金,并投资一定数量的在孵企业,通过投融资奖励(对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的2%予以奖励,单个空间每年可获得的奖励不超过300万),支持空间帮助企业获得投融资。在孵化器建设上,从鼓励孵化器引入投资(或基金)公司开展投融资服务(在年度发展评价中增加分数),到在认定条件上,要求孵化器设立基金并投资在孵企业,逐步引导孵化器摆脱“二房东”模式,提升造血功能。截至目前,我市各类“双创”平台设立或整合的风投基金总规模超过122亿元,帮助1516家在孵企业获得36.68亿元的投资。培育了独角兽企业11家,准独角兽企业61家,各类上市企业77家。

同时,不断完整“众创空间-孵化器-园区”的企业成长孵化器链条建设,形成“创意-项目-初创企业-快速成长”的企业培育体系。

2.发挥基金杠杆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双创”。支持和引导我市天使基金和创投基金参与“双创”,文件规定“凡符合杭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将积极出资与其合作设立天使基金,用于投资该众创空间内的企业(项目),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30%。充分发挥市引导基金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本土战略新兴产业初创企业,面对资本市场基金募资寒冬,增加了杭州市创业投资资本供给,有力支持了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如杭州市创投引导基金于2017年12月批复同意与杭州巢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生投资”)合作基金,批复基金规模2亿元,引导基金参股4000万元。2017年下半年,巢生投资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巢生杭州创新平台,该平台在2019年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平台借鉴美国波士顿先进的生物医药高端实验室经验,采用“基金+平台+孵化”的运营模式,吸引并支持优秀科学家成功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高效价值创造的目的。

3.支持投资机构创办“双创”平台,形成共赢发展模式。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利用其在项目发掘和孵化中的优势,延伸服务内容,建设“双创”平台,形成“孵化+投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投资的成功率,帮助初创高质量发展。如枫惠投资(董事长马海邦)在创业投资和创业孵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设了“5050计划”加速器、六和桥、独角兽、不死鸟等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在他孵化投资的公司中,估值1亿元以上的公司超过20家。如创巢投资在钱塘新区成立了“创巢”众创空间,形成“空间+种子基金”的运营模式,通过股权置换、天使投资等方式提供更加精准的孵化服务。如帮实资本旗下建立了“极客创业营众创空间”、“创盒众创空间”、“费米空间”;经纬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了“经纬创造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在新一轮的众创空间政策制定中,加大对众创空间建立投资基金和投资在孵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空间+基金”的孵化优势,在帮助初创企业解决缺资金难题的同时,实现孵化平台更大的投资收益。

2.支持投资机构建设或合办“双创”平台。鼓励投资机构(特别是天使投资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建设众创空间或孵化器等“双创”平台,有效提前投资介入时间,通过一定时间的孵化和考察,提高投资精准度和成功率。目前,我局正研究制定科技新政,研究支持投资机构创办众创空间或孵化器等“双创”平台的扶持政策。

3.支持“双创”平台加大与投资机构的合作力度。通过共同经营或者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扩大孵化机构基金的规模和投资力度,提高孵化平台在投融资对接和投资服务能力,精准服务在孵企业。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康智勇,8706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