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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460/2021-06084 | 文件编号: | 杭科提〔2021〕52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1-05-10 |
民盟市委: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的建议》(第314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水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认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大局,以战略的高度和前瞻的视野审视国家生物安全,将我国生物安全放在国际生物安全严峻形势和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来考察,形成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生物安全主流趋势、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生物安全观。当前,我国生物安全总体态势相对稳定,但全球范围内人、动物新发传染病呈现存量多、增速快、传播广、危害重等趋势,是人类和动物健康的重大威胁,也是国家生物安全首要威胁。生物安全重要性和紧迫性显著上升,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对于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机制,各尽其职形成合力
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权责,由相关七部门联合成立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联络小组,积极做好配合省级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动物的属地管理监督工作。及时跟踪研判,形成属地处置、垂直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召开联络小组会议,要求联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与省级部门主动对接,寻求业务指导;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各区县市业务部门保持沟通,深入调研摸清家底,了解相关需求问题。实验动物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区、县(市)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辖区企业具体指导。加大实验动物规范生产与使用宣传,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与频次,确保实验动物生产与使用科学规范。
三、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切实做好全链条式管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不仅事关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安全,且事关社会、公众和环境安全。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虽然起步晚,但建立了以风险评估量化为基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体系,为确保我国无重大实验室感染事件提供强有力保障。20l7年,原市卫计委、发改委、农业局、科委等l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杭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的通知》;制定了《杭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推动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依托市一医院、杭师大附院、市西溪医院和市疾控中心等技术力量和专业优势,成立了杭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中心,分设研究质控中心、教学质控中心、检测质控中心、诊断质控中心等四个分中心,分别履行对不同性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评价。每年开展对新进入从事病微生物实验活动的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试考核,对所有备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备案病原微生实验室年度风险评估,形成全市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隐患和整改意见。随着《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科技、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积极配合和做好涉及动物实验的医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和具体措施的落实,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市属高校动物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职责
目前市属高校两所拥有动物实验中心,分别是杭州师范大学与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由仓前校区和下沙校区两个分中心组成,总面积约10500平方米,已取得生产与使用许可证。该中心是浙江省首批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浙江省大动物(犬)实验基地和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浙大城市学院实验动物中心总面积约168平方米,已取得使用许可证。市教育局将以提案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学校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生物安全法》,重点提升市属高校动物实验中心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动物实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并根据实验动物管理的专业要求,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二是指导学校专门制定了有关实验动物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三是要求学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开展需求导向的前瞻性研究,增强生物安全保障能力
生物安全具有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特点,为此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模式,结合我市药研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需求导向的前瞻性研究和任务部署,提高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前,实验动物管理已纳入药研体系建设专班工作内容,2-4月,已完成高校与生物医药企业调研座谈50余家,对全市已取得9张生产许可证和59张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和高校院所进行了情况摸底。
六、加强与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联系,及时反馈建议意见
依据《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权责,我市不具备实验动物管理的审批权和执法监督权,只有配合省七部门开展实验动物的属地管理监督工作的职责。因此对提案中的对策建议,市科技局做为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联络小组牵头单位将集中向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生物安全法》,全省实验动物科学规范管理上台阶助力。
根据市实验动物管理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等七个成员单位对照职责要求,坚持效果导向、质量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结合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最后,非常感谢民盟市委一直以来对杭州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许平
联系电话:8706040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