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专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01-13 16: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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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市科技局召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专班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品芳,法规处、高新处、合作处、外专局和杭州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处室(单位)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点。《意见》同时也明确了创新试点工作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根据《杭州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由市科技局牵头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等4项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改革等2项特色改革事项。

会上,法规处介绍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专班成员就具体改革事项进行交流讨论。

自2021年11月杭州获批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以来,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地,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的沟通汇报,建立市级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改革相关实施方案,提出特色改革事项。2个月以来,已经多次召开讨论会,先后赴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开展实地调研,有序推动杭州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

马品芳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前期试点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2022年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工作提出5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工作专班要统筹谋划,扎实推动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主动对标一流创新城市,学习借鉴其他5个试点城市改革经验,进一步提升改革试点工作成效。

三是要加强探索,体现特色。要立足杭州,创新改革举措,形成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杭州经验”。

四是要加强协同,合力推进。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改革事项,做好我局改革任务与数字化改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的结合。

五是要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提炼,力争在全市率先形成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