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60/2022-0007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2-05-24

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雏鹰计划”
企业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14: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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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临平区、钱塘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发展情况,提高对我市科技型初创企业服务的精准度,进一步推动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2020〕7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年度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纳入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体系且处于培育期内的企业,包括2019年(含)以来认定的雏鹰企业、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内容

企业经营情况,创新能力情况(包括人力资源情况、知识产权获得和成果产出情况、企业资质),企业发展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存在困难与建议)。

本次数据主要统计时段: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填报程序

1.企业填报。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ds.kjt.zj.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首页的“年报统计”--“雏鹰计划”企业年度数据模块,填写相关数据。企业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上报。各区、县(市)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完善相关数据后上报市科技局。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杭科高〔2020〕71号)要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取消企业享受上年度的贷款贴息资助资格。

2.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切实抓好年度数据填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知督促处于培育期内的“雏鹰计划”企业及时填报相关资料。同时,为加强对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的跟踪和服务,请各区、县(市)科技局积极发动2010年-2018年认定的“雏鹰计划”企业填写年度发展情况,为下一步实施精准科技扶持提供依据。

五、咨询电话

杭州市科技局  85255625  85255627

系统技术支持  87054113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