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坚持依法履行科技行政职能,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活力之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主要举措
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市R&D经费投入667亿元、投入强度达3.68%,居副省级城市第3位;全球创新指数科技集群排名,居全球第14位,创历史最高排名。
1.依法履行职责,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杭州实践。一是强化创新政策引领。起草制定并由市委、市政府出台《杭州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等重要改革文件和创新政策,进一步增强科技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壮大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挂牌落地,新获批(重组)1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新获批3家省实验室,3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2个大科学装置建设,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8家,初步构建战略科技力量杭州矩阵图。三是推进成果转化首选地建设。出台《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启动首批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建设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制定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市属高校申请改革试点。增设城西科创大走廊技术合同登记点,开展成果交易和拍卖活动。四是推动创新主体发展。第一时间开展科技解难助企纾困行动,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政策选编(2022)》《科技解难创新制胜助企纾困政策汇编》,推进科技惠企资金直达快享,保持年度涉企政策兑付率100%。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39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994家。
2.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按规定履行内部征集、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制部门审核、局党组集体审议等程序,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均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制定。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配合清理地方政府规章1件、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对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支撑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实现公职律师零的突破。四是落实普法职责。利用官网官微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两周年宣传,以及科技以案释法。省市区联办的科技活动周专设科普法、科技进步法宣传板块,举办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培训,加大科技普法力度。
3.强化规范执法,提升科技执法水平。推进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建设,加强科技领域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外国高端人才审批时间缩短50%。开展孵化器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场地变更时间缩短2/3。全年办结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5870件,作出技术合同认定等行政确认15658次。二是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制定并公开市科技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对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国人用人单位、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行政检查,局行政检查事项100%认领,检查100%覆盖。开展5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实现关联信用规则、掌上执法率、跨部门监管率三个100%。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市综合执法部门做好1项行政处罚事项部分划转工作,制定《科技部门划转事项立案证据移交清单》《关于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与科技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等方案制度,强化执法协同、信息共享。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案卷评查,共检查许可案卷40余件,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市科技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五是建立科研诚信监督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机制,实施科研活动申报承诺制全覆盖和立项信用核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科研项目立项、科研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诚信治理,运用数字化执法平台开展事中事后监督。
4.自觉接受监督,深化政务事项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是规范办理政务公开及信访工作。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全年共发布各类创新政策及解读20余次。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官微推送信息875条。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信访办件74件,均已及时答复办结。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年承办省市建议提案88件,其中主办25件、协办63件,全部按时办结,主办件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对标打造全球创新策源地的目标和使命,对标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新要求新任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不足。
1.法治思维需要进一步加强。局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法治效能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质效有待提升。部分处室对科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认识不清,申报主动性不足。科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的科学性不足,重大行政决策征集、调研、立项、论证,以及动态化管理等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3.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涉及科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全面,程度不够深入,应用不够精确。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4.科技创新政策审核水平有待提高。局业务处室和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科技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标准特别是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理解需进一步加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科技进步法等,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9次。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年初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印发《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讨论科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聘任、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等事项。三是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局全体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均达100%。充分利用科技铁军学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专题培训研讨,组织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庭审旁听、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等,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市科技局将按照法治杭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创新制胜导向,深入实施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科技创新工作日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技法律法规与科技创新工作相结合,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科技铁军学堂等做好学法用法培训,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
2.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法律政策体系。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启动开展《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法调研工作。回应科技创新实践需求,研究制定《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杭州市科技“双创”孵化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增强科技创新政策供给能力。
3.进一步巩固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科学性,保证决策合法性。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针对性开展审查人员法律事务相关培训,持续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科技行政执法行为。
4.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强化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和措施,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方式。落实“八五”普法任务要求,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深入开展创新政策宣讲,推进科技惠企政策扎实落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