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重点监督项目。
7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带队来杭州市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行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易思维(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极弱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院、之江实验室等地,实地调研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副主任罗卫红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杭州市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情况汇报。市政府副市长胥伟华全面汇报杭州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工作情况。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做了书面汇报。检查组还听取了部分高校院所、企业家代表对“一法两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陈金彪充分肯定杭州市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取得的成效,认为杭州市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谋划深、力度大、举措实、势头好。陈金彪强调指出,杭州要继续当好全省科技创新的“领头羊”,要强化目标导向,进一步扛起使命担当,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实践导向,进一步推动条款落地,构建法律法规实施的闭环链条;要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创体系,加强政策供给,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效果导向,进一步提升整体成效,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是国家和浙江省在科技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法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是浙江省聚焦科技进步的基础环节,对知识产权领域作出综合性规定的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23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2022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