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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460/2024-0011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李兆鹏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钱塘区生物医药、新材料创新孵化中试基地的建议》(钱塘8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成果转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赢得竞争战略主动的一道时代必答题。中试基地(平台)则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路径。目前,全市已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成果转化园(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成功举办2022年度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创建了30家概念验证中心,全市“验证—孵化—小试—中试—熟化—产业化”的全链条转化体系不断完善。谋划推进中试基地(平台)建设,补齐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拼图,必要且具备有利条件。您的建议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已采纳,有些已在推进。
1.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试基地工作,“推进中试基地建设”已被列入2024年“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重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在全力推进中试基地(平台)建设中,加强对入驻中试基地项目阶段、中试时限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推进《杭州市中试基地(平台)管理办法》制定、中试基地(平台)布局等具体工作实施。同时,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等部门的联动,合力推进杭州中试基地建设。
2.优化中试项目转化生产的审批手续。为减少化学反应风险相互影响,涉及化学反应、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的工业化生产项目和工业化生产装置不得在试验基地内建设。园区内化工医药企业内涉及化学反应、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的试验装置拟转化为生产装置的,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安全手续时,有关项目评估、评审、论证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图纸等基础资料,可作为审查申请材料内容。下一步,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属地政府等单位,将联合做好钱塘区生物医药和新材料行业中试基地建设安全服务指导,保障钱塘区主导产业安全发展。
3.关于转化区域产品上市销售问题。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建中试基地,探索推进产业转化区建设。其中,作为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相关药品不允许进行上市销售,“小批量生产的产品允许进行销售以开展市场验证”已超出地方事权,中试基地将在政策设计、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与实践。
4.关于简化环境评价问题。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已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一免、四减、四保障”改革措施,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准入领域引入公证制度。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基础上,持续迭代升级,出台了《杭州市生物医药实验室级生产及相关产业环评制度改革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级生产环评制度改革。“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级生产”环评制度改革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的深化,也是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吸纳您的议案建言,并就如您建议的钱塘区聚焦生物医药、新材料的创新孵化中试基地建设,以点带面,谋划带动全市基于主导产业的中试基地建设。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邵永新(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8525562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