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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60/2024-0011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4-08-14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14 16: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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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侃达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生物医药、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的建议》(172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源头活水,是一件必须做好的“难而正确的事”,中试基地则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路径。目前,全市已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成果转化园(加速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成功举办2022年度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创建了30家概念验证中心,全市“验证—孵化—小试—中试—熟化—产业化”的全链条转化体系不断完善。谋划推进中试基地建设,补齐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拼图,必要且具备有利条件。您建议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已采纳,有些已在推进。

1.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试基地工作,“推进中试基地建设”已被列入2024年“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重点工作,目前市科技局作为全市推进中试基地建设的牵头部门,已在推进全市中试基地(平台)摸底调研、《杭州市中试基地(平台)管理办法》制定等相关工作。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在工作中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联动,合力推进杭州中试基地建设。

2.优化中试项目转化生产的审批手续。为减少化学反应风险相互影响,涉及化学反应、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的工业化生产项目和工业化生产装置不得在试验基地内建设。园区内化工医药企业内涉及化学反应、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的试验装置拟转化为生产装置的,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安全手续时,有关项目评估、评审、论证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图纸等基础资料,可作为审查申请材料内容。下一步,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属地政府等单位,将联合做好钱塘区生物医药和新材料行业中试基地建设安全服务指导,保障钱塘区主导产业安全发展。

3.关于转化区域产品上市销售问题。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建中试基地,探索推进产业转化区建设。其中,作为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相关药品不允许进行上市销售,“小批量生产的产品允许进行销售以开展市场验证”已超出地方事权,中试基地将在政策设计、空间布局、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与实践。

4.关于简化环境评价问题。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已印发《杭州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一免、四减、四保障”改革措施,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准入领域引入公证制度。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还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基础上,持续迭代升级,出台了《杭州市生物医药实验室级生产及相关产业环评制度改革方案》(杭环发〔2023〕51号),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级生产环评制度改革。“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级生产”环评制度改革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的深化,也是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吸纳您的提案建议,并就钱塘区自主争创全市增值化改革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积极推动钱塘区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邵永新(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8525562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