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4-0013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8月23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组织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转发申报通知,辖区(或行业)内符合申报条件、有创新能力基础、有申报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杭州市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78号)政策意见,对企业牵头承担的省“尖兵”“领雁”项目,按牵头企业省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各区、县(市)要加大落实市、区各项科技创新政策,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积极性。
二、做好申报服务
各区、县(市)、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申报政策咨询、系统推介、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都能顺利提交申报资料。其中,申报“尖兵”计划项目,须在项目上报前做好专家论证,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项目专家论证采取区、县(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和申报单位自发组织相结合进行,市项目管理中心按区、县(市)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申请,提供专家库专家和论证意见统一模板等服务。
三、把握时间安排
1.区、县(市)、各单位推荐不限额“尖兵”项目截止时间9月18日。请各区、各单位在9月18日中午12点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
2.推荐限额“领雁”领雁项目截止时间9月14日。原则上,各区、各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024年“领雁”项目立项数的2倍。各区、各单位应在9月14日下班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18日下班前在系统上报全部项目申报资料。
联系电话,联系人:
资配处: 胡小庭 85255616
高新处: 陈希杨 85255621
农社处: 徐红辉 85255631
市项目管理中心:沈吉英 87080230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