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60/2025-0014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8 |
各相关单位:
我市第十批市和区、县(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任期于今年七月底结束。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64号)精神,以及省科技厅对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考核任务和《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1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一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要求如下:
一、市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范围、类别和数量
1.在杭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和团队。
2.各级农业等部门的事业单位、科技推广机构、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团队等。
3.选派个人特派员67名、团队特派员23个,任期均为两年(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
二、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三农” 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并有较强的科技服务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市级派遣的个人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科技特派员首席一般要求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三、市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与时间要求
1.市科技局前期已通过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向各乡镇、街道、企业征集技术、服务需求(附件1)。
2.第十批科技特派员有意愿继续承担第十一批科技特派员任务的,各区、县(市)科技部门综合考量特派员的实践经验和能力水平后可优先推荐,并且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原则上安排原派驻地。前期验收不通过的特派员和派驻单位不得申报。
3.派出单位按选派自愿原则,择优推荐特派员。各派出单位请填写第十一批科技特派员选派登记表(附件2、3)于7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需求所对应的区、县(市)科技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4.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请填写拟选派科技特派员汇总表(附件4),于8月4日前将选派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统筹协调供需双方信息和意向,根据各区、县(市)的科技需求和派出单位拟派驻人员的专业领域,研究并明确第十一批市科技特派员派驻方案。
联系单位:杭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朱海琪,0571-85255647
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1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