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460/2020-06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杭政函〔2020〕128号 | 公开日期 | 2020- 12- 22 |
发布单位 | 市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立足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有必要强化政策供给,制定出台综合性科技政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服务体系,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从突出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聚焦核心技术攻坚、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等四方面提出十条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加快建设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出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顶尖人才引进等主要创新指标。
第二部分:突出创新主体地位,打造产业创新高地
重点是构建企业培育新体系、拓展未来产业新蓝海。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企业”双倍增计划,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孵化园”的全域孵化体系;加快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第三部分: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打造成果转化高地
重点是优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改革科研成果分配制度、推动创新开放合作。具体措施包括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打造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中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合力打造G60科创走廊,深入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聚焦核心技术攻坚,提高科技硬核实力
重点是加强原始技术创新、打造高能创新平台。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市级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
第五部分: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重点是优化人才引育环境、完善科技治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全球英才杭聚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的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科研管理体制,统筹完善“城市大脑”科技治理功能,完善科技进步创新发展考评体系;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与援助机制。
四、注意事项
本意见自2021年1月17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涉及财政补助政策所需支出,由市、区县(市)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现行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兑现落实。
五、解读机关
本《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读,解读人:市科技局刘海琳,电话:0571-87060702。